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嘉市监案处字〔2018〕第1402017102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3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