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工业园区长湘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长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8579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3)园民初字第2728号
    案号 (2014)园执字第0074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3-03
    发布日期 2014-08-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被告于长生尚欠原告许建峰借款本息合计1125000元。原告同意被告于长生还款计划如下:2014年2月20日前偿还175000元,从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被告在每月1日前向原告偿还50000元。 上述款项直接打入原告账户(户名:许建峰,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苏州三香路支行;卡号:******55)。 二、若被告于长生未按期偿还上述任何一笔借款,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视为立即到期。原告有权立即就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苏州工业园区长湘建材有限公司对被告于长生在本协议第一、二款中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17760元,减半收取为8880元,由被告于长生、苏州工业园区长湘建材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有原告预交,本院不再退还,两被告在2015年9月1日前将该款直接给付原告。 五、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履行后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