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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甘市监工商处字〔2019〕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涉案库存海参35.481千克,没收违法所得10.119175万元,2、罚款14.713882万元,合计24.833057万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8
    决定机关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