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市监临处字〔2020〕4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认证认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罚款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23.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4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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