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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市监临处字〔202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认证认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罚款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23.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4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