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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越处字 〔2020〕4400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保护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4
    决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黄楚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