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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绵城管罚决字[2019]第04305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史浩宏在玉女路213-21号超出门、外墙堆放物品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31
    决定机关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