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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汕市区建罚字[2021]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予以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8
    决定机关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