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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恒业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6098305****516J
    执行依据文号 (2018)0983民初150号
    案号 (2019)赣0983执186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高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19-12-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西恒业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谢昌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17415元,被告江西恒业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谢昌全伤残津贴4084元,被告江西恒业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谢昌全停工留薪期40000元、护理费49784元、交通费3700元、伙食补助费1800元,受理费1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010元,由被告江西恒工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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