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0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1年01月29日 09时00分在(违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盐步平地华辉纺织城3座4-5号路口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普宁市粤运华展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