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佛交罚[2021]0018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1年01月29日 09时00分在(违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盐步平地华辉纺织城3座4-5号路口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普宁市粤运华展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4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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