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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地税栖罚(2017)2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在所属期2016年2月1日和3月31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购销合同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报送纳税资料。南京市栖霞地方税务局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公告(妥投),你单位逾期仍未处理,已构成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于2016年4月认定为非正常户,你单位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21
    决定机关 南京市栖霞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