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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青)市监罚〔2021〕15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元伍角(¥130.50元);2.处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陆元整(¥656.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柒佰捌拾陆元伍角(¥786.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1
    决定机关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