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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甬公路(非)罚〔2020〕0401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朝阳油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车号为浙B1R215的车辆,于2019年12月17日07时14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0(穿好高速)霞浦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0.0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2.0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宁波朝阳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2
    决定机关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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