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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城交罚[2021]004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07月08日15时46分,惠州市中地沥青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驾驶粤L67297重型货车在惠州市惠城区国道G205线K2925+370至420米右侧处(三环东路,水口街道办旁)被检测,经检测查证,该车总重41.325吨,轴数是4轴,超限5.325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数据,电子数据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9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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