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皖﹝淮﹞煤安罚﹝2022﹞00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1.给予袁店一井煤矿警告;2.给予袁店一井煤矿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3.不予行政处罚;4.给予袁店一井煤矿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合并罚款,给予袁店一井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13 |
决定机关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淮北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