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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公天行罚决字[2020]05220
    违法行为类型 《保安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对广东粤兴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一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7
    决定机关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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