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容自然资处字〔2021〕第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960.49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960.4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罚款标准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0元,共计罚人民币伍万玖仟陆佰零肆元玖角(59604.9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5 |
决定机关 | 容县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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