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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自然资处[20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及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73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机关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