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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市监开稽罚字〔2018〕2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1.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四十万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6
    决定机关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