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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上公(紫)行罚决字[2017]1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蕾蕾美颜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05
    决定机关 上城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罗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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