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佛自然资顺(陈)罚〔202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退还位于7621.37平方米的土地给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183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拆除7438.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一、退还位于7621.37平方米的土地给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二、没收在非法占用183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拆除7438.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9
    决定机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