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市管委大江东罚处字〔2017〕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1-23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江东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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