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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200180044
    违法行为类型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违反了未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8年02月24日在浦东新区泥城镇鸿音路1889号实施未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备案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3、现场检查笔录;4、法人委托书;5、现场照片;6、询问笔录;7、营业执照;10、身份证复印件;11、其它类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2000、责令立即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4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蔡为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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