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担任原鼎城联社(2016年改制为常德农商行)理事长期间,对该联社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16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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