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综执〔2020〕罚决字第06-014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浙江省建工集有限责任公司在西湖区翠苑三区进行老旧改项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于2020年12月3日中午将翠苑三区74幢北面的两棵桂花树进行了砍伐,两棵桂花树在高1.3米处以下分叉,无法测量胸径,队员测量树干地面周长,分别为45厘米、50厘米,换算为地径分别为14.3厘米,15.9厘米,桂花树为二类树木,当事人未办理砍伐树木的审批许可手续。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完成树木砍伐。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浙江省建工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30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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