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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越水行罚〔202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华茂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中旬至2021年10月初时间段在新河浦五横路9号住宅楼工程进行基坑土方开挖作业时将部分洗地、洗车产生的黄泥水冲洗进排水设施,通过管径为300毫米的排水口流入新河浦五横路的市政排水井。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2
    决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