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嘉仕博车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马金英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MA29H68X-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0424民初5139号 |
案号 | (2019)浙0424执恢55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盐法院 |
执行法院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嘉仕博车业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姚建华代偿款10371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按年利率6%、以未归还的代偿款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6日起算至2018年1月17日止),以上款项,由该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原告就上述款项向被告浙江嘉仕博车业有限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由被告姚婷雅、马金英、华祥公司各承担七分之一的清偿责任,被告徐玉英、马凯平在继承马金良遗产范围内承担七分之一的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方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0元,由被告浙江嘉仕博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