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长县执农林罚字【2019】第3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9月24日,我局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业卫片督查违法图斑移交函,图斑:253图斑。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路口行政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5日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位于长沙县路口镇龙泉社区黄泥沙组G107联络线旁,现场可见山林地貌已被改变,林地已被平整,林地内土壤呈淡黄色,土壤上长有大量杂草,整体地块呈长方形,根据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业卫片督查违法图斑移交函该地块被开挖平整面积为0.8304公顷(实际面积以自然资源局林业部门测绘鉴定为准)。经查:该块山林是由新化县锦鸿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包开挖平整的,该公司不能提供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0年3月27日送达给当事人新化县锦鸿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当事人未缴纳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27 |
决定机关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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