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市监工双罚字〔2020〕第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陕西金亿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属陕西金亿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陕西农村广播在7、8月播出的6个养生栏目中变相发布广告。播出的“医道”“名医连心桥”“相伴”“常林瞧病”“探索生命”栏目“对话大医生”养生节目,出现了热线销售电话及产品名称,变相发布广告。以上栏目均取得了《电台电视台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情况备案表》。的行为。对该行为,鉴于当事人在大众媒体上以养生类栏目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违法活动不明显,被省局媒体广告大数据抓取后,能积极配合调查,整改栏目,消除影响。该行为符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三)对广告广告发布者的行政处罚的执行标准:1、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责令改正。二.罚款:20000元(贰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9 |
决定机关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郭武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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