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斌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423802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0103民初11462号
    案号 (2018)黑0103执50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18
    发布日期 2018-07-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黑龙江国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借款480万元; 二、被告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给付原告黑龙江国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80万元借款自2016年2月2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298元,由被告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