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禄市处字[2020]第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6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8
    决定机关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天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