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台市监案字〔2020〕3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广告费用叁仟元(3000元);2.罚款柒仟元(7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9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国振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