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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市监案字〔202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广告费用叁仟元(3000元);2.罚款柒仟元(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9
    决定机关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国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