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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工商南处字【2014】第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0-22
    决定机关 宜宾市南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曾双铂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