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淞江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4****76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5281民初1365号
    案号 (2020)粤5281执17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普宁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2-25
    发布日期 2020-08-1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淞江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李建雄借款本金2500万元; 二、原告李建雄对被告深圳市淞江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股的限售流通股(股票代码:400057)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6800元(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