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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仑市监处〔2020〕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1000000元(壹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5
    决定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旭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