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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案〔2020〕3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经典女船袜(货号:126A);二、处壹万柒仟壹佰捌拾元(17180.00元)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壹仟陆佰壹拾伍元(1615.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万捌仟柒佰玖拾伍元整(1879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决定机关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叶某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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