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668****5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322民初2912号 |
案号 | (2020)粤1322执7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71195602690】。被告一惠州酷漫居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东莞市铁郎头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0983.9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分别以40447.34元、48450.94元、74270.38元、53638.65元、34176.66元为基数,依次从2018年11月1日、12月1日、2019年1月1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付至付清日止);被告二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一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东莞市铁郎头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88元(适用简易程序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812元,共计4400元,由被告惠州酷漫居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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