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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内东国税一 简罚 〔2017〕 15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5
    决定机关 原内江市东兴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