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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19]002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12月11日09时58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东莞市惟实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李兴兵驾驶粤S28215重型厢式货车运载电子材料从东莞市清溪镇往东莞市桥头镇方向行驶,该车车货总重20.241吨,轴数是2轴,超限2.241吨,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5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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