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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 [2019] 第0204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西城区受壁街(西二环路赵登禹路)市政道路及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发现,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北京建海中建国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经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8日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西城区受壁街(西二环路赵登禹路)市政道路及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和2019年12月3日对当事人北京建海中建国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朱建芳进行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现已查明:西城区受壁街(西二环路赵登禹路)市政道路及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始施工,2019年11月2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工程地下停车场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正在进行停车场升降口钢筋模板安装。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停车场主体结构侧墙与顶板转角处未铺贴防水卷材加强层,通过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发现,该部位防水工程于2019年8月7日已报监理单位验收完成。《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4.3.5条规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北京建海中建国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停车场主体结构侧墙与顶板转角处未铺贴防水卷材加强层的行为,违反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4.3.5条规定,未造成质量事故。现场负责人朱建芳是该工程施工单位北京建海中建国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北京建海中建国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行政处罚内容 处该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合同合计价款616655.52元2%的罚款,罚款额为12333.1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0
    决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