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澳凯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11026MA****PF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1026民初253号 |
案号 | (2021)陕1026执12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陕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冯焱所承建的行政楼水电及地暖工程总价款1074460元整,由被告陕西澳凯实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24日前向原告冯焱支付工程款1074460元的70%即752122元整;由被告陕西澳凯实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10日前组织验收,验收后于2019年7月24前支付工程款剩余的30%即322388元整。 二、原告冯焱所承建的公寓楼水电工程总价款233147.6元,由陕西鸿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前向原告冯焱一次性支付工程款,被告陕西澳凯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如二被告在2019年7月24日前不能付清上述债务,则应承担自2018年12月15日起至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6568元,减半收取8284元,由被告陕西澳凯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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