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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卫公罚〔202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世茂大道505号沃德中心A幢101-3的东阳银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起到2021年01月26日止安排共计4位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上岗从事客务服务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东阳市卫生监督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3
    决定机关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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