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7〕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宋文昌、袁耀璋、顾弢、尹峥为责任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改正,并对其给予合计9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宋文昌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袁耀璋给予取消10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2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尹峥给予禁止12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顾弢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8
    决定机关 北京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