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龙市监罚字〔2017〕15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0
    决定机关 坪地所
    法定代表人 古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