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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呼市监食〔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3046听及基粉12170.92公斤;2.并处货值金额18倍罚款(137907.12元×18=2482328.16元),即贰佰肆拾捌万贰仟叁佰贰拾捌元壹角陆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4
    决定机关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