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顺为广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32****704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1民特852号 |
案号 | (2020)粤1971执恢88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熊海荣、东莞顺为广告有限公司、白国钊一致确认,申请人东莞顺为广告有限公司、白国钊于共欠申请人熊海荣人民币1350000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利息人民币350000元(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 二、申请人熊海荣、东莞顺为广告有限公司、白国钊确认,申请人东莞顺为广告有限公司、白国钊于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每月最后一日前向申请人熊海荣支付人民币100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申请人熊海荣人民币150000元。以上款项支付至申请人熊海荣名下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户,账号:6227003230720109399。 三、上述款项若申请人东莞顺为广告有限公司、白国钊有一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申请人熊海荣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本金及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本金总额的年利率24%计算)。 四、申请人熊海荣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