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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中资罚字[2020]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地上违法建筑物。3、处以罚款人民币6732.1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5
    决定机关 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