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互联网领域可进行自我保护的摄像头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10352419.9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1432105B 公开(公告)日 2021-04-06
申请公布号 CN111432105B 申请公布日 2021-04-06
分类号 H04N5/225(2006.01)I;H04N7/18(2006.01)I;A01M29/16(2011.01)I 分类 电通信技术;
发明人 门宇辰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咪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于晶晶
地址 317527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莞渭童村(浙江承康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内)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用于互联网领域可进行自我保护的摄像头,包括壳体,壳体的内部设置有摄像头,壳体的上方设置有按压平台,按压平台的下方连接有缓冲弹簧以及按压杆,按压杆的下方连接有连接杆,连接杆上连接有按压弹簧,按压弹簧上连接有蜂鸣器,摄像头上连接有活动板,活动板上连接有移动杆,移动杆上设置有转动齿轮。该用于互联网领域可进行自我保护的摄像头,在使用时,壳体内部安装有摄像头,转动齿轮会一直持续性旋转,带动其上的活动板进行转动,活动板下方连接的摄像头随之进行转动,带动摄像头在壳体内进行圆弧状运动,增大了监视范围,避免监控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