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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云国土行处[2019]5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凤鸣路川陕停车场北侧地块处非法占用12229.16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5989.38平方米现状为水浇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25776.98元;对非法占用6239.78平方米现状为城市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8719.34元,合计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叁角贰分(¥144496.3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9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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