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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规划资源黄资罚〔20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内容 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交还1587.56平方米土地,拆除在临时使用的1587.56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二、对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交还的1587.56平方米土地,处每平方米15元罚款。共计罚款23813.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0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