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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公)罚决〔2016〕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以下食品:由双汇集团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汇”牌午餐方腿香肠共壹块;2、没收违法所得贰元贰角;3、罚款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4
    决定机关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文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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